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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食品安全措施 落实质量责任监管

[日期:2007-04-25] 来源:  作者:鲁生荣 [字体: ]

 

强化食品安全措施  落实质量责任监管

 

44,在全市食品安全工作会议上,津市市委副书记、市长尹正锡等有关领导将2006年度食品安全工作先进单位的奖牌颁发给了津市市质监局,这是我局连续两年获得此项殊荣。

近两年来,津市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采取划分区域、明确责任,建立企业质量档案,分类监管,构建长效机制等措施,积极探索食品安全区域监管新模式,取得明显成效。主要采取了三项措施:

一、划分区域,明确责任。一是实行“三员四定”制度。确定专职食品安全监管员5人,聘请政府协管员11人,社会信息员25人,形成了社会监督网络。做到定人员、定职责、定区域、定企业。全面落实食品监管责任制,把全市乡镇和城区划分为3个责任区,明确了责任人的责任和监管区域,严防出现工作漏洞和监管缺位;二是落实“三进四图”机制。通过进村、进企、进户,对全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小作坊逐一排查,登记造册,建

立了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档案,制作了企业变化动态图、食品行业分布图、监管责任落实图和食品安全警示图,悬挂上墙;三是建立严格的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体系。市政府与乡镇、街道、质监部门与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专职食品安全监督员都签定了《食品安全责任书》,明确了目标和考核奖惩办法,对全面完成源头监管,综合服务等目标和任务的予以表彰和奖励,对监管过程中存在不作为或乱作为问题严肃处理,对辖区内出现制假重大案件或区域性食品质量安全问题没有得到及时整治,造成重大影响的,年度目标考核评比实行一票否决。

二、建立企业质量档案,实施分类监管。一是将企业质量安全相关的各类信息、企业名称、性质、质量保证体系、质量诚信状况、巡查记录、抽检结果等全部载入档案;二是根据企业规模和产品的风险性进行分类,将肉制品、乳制品、饮料、酱油、食醋等高风险食品的生产企业、10人以下的小企业、小作坊等列为重点类企业,其他列为一般类企业;三是根据企业的环境卫生和生产资源条件、原辅材料控制和产品检验能力、质量管理水平、相关人员素质和遵守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将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按ABCD四个等级分类,共确定B级企业3家,C级企业24家。对已获证企业,根据质量安全现场核查必备条件以及监督检查、日常监管等情况量化划分级,综合判定,并根据不同的等级实施不同的监督方式和频次。

三、构建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一是建立企业食品安全承诺书和签定责任书制度。建立“两书一报告”制度,促使企业落实食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每一家食品生产企业必须提交食品安全承诺书,在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的同时,明确承诺不生产加工假冒伪劣产品;不偷工减料、掺杂使假、以假充真、以不合格品冒充合格品,不以非食品原料、发霉变质原料加工食品,不滥用食品添加剂、不伪造食品标识、冒用质量安全标志和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等;二是加强证后监管,促使企业生产合格产品采取巡查、监督抽查、强制检验、年审、执法检查和回访等措施,对获证企业实行动态管理;三是由市政府牵头,有关部门联合行动,取缔一批不具备保证产品质量必备条件的无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促进了食品质量安全的良性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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